我苏网讯 今天(7月28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法治苏州建设新闻发布会,全面回顾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苏州建设的成效,介绍“十四五”期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在全国率先践行“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各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持续提高,先后获评全省和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截至目前,苏州制定地方性法规16件、修改35件次、废止4件;2017年来,苏州全市法院系统共有24起案件入选“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等全国性项目,7项司法改革成果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苏州全市有6家基层检察院获全国先进,数量、比例均列江苏全省第一;法治宣传深入人心,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和“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法治是苏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进入“十四五”时期,苏州明确法治建设规划部署,出台《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施严密法治监督,推进依规治党,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规划》高度聚焦苏州实际,明确加快推进沪苏同城化、推进法治一体化建设目标和路径;鲜明体现苏州特色,集中展示了“持续更新和执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网上运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推行‘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发挥苏州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功能”等亮点工作;充分彰显苏州担当,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自加压力、高标推进,力求提前完成或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规治党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苏州实践探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到2035年,高水平的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基本建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全面介绍法治苏州建设成效、解读重点工作在苏州尚属首次。下一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尽快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措施等配套文件,努力推动法治苏州建设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施志鹄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