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实效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堵点难点问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主动前移服务阵地,用心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司法为民服务“零距离”
法官走到哪里,法徽挂到哪里,庭审就开在哪里。7月26日,邳州法院议堂人民法庭庭长梁宁深入土山镇聂阁村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了一起涉农村房屋拆除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庭审结束后梁宁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时,还邀请了当地的人大代表和网格员参与进来,了解涉案相关情况,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对当事人耐心解释劝导。
“来到百姓家门口开庭,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对村民了解法律程序、丰富法律知识帮助很大,满足了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也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梁宁说。
司法为民服务“心贴心”
7月26日,邳州法院法庭里被告龚某现场将33万元交给公公、婆婆,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孙某甲系二原告之子,被告龚某系孙某甲之妻。2020年11月孙某甲因工死亡,作为家人的原被告获得各项赔偿款共计240万元,款项打至孙某甲妻子龚某的账户后,原告孙某、梁某认为其作为死者孙某甲的父母,理应分得属于自己应有的份额,但龚某却一直未进行分割,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特殊关系,以及可能涉及的孩子抚养权等后续衍生诉讼,决定先行组织调解。然而,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的气氛一度剑拔弩张,杲莉法官先耐心地安抚双方情绪,向双方明法析理,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不断修改调解协议,一遍、两遍、三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龚某支付33万元用于保障两原告晚年生活,剩余应属于两原告的赔偿款,给予被告龚某和孙某甲的两子女,不得挪作他用,这起纠纷终于得到完美解决。
这起案件的调解不仅维护了家庭和谐,更守住了社会稳定的一道防线。不仅体现了基层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司法为民服务“不打烊”
“请当事人保持网络信号持续畅通,现在开庭……”7月26日上午,在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实现了一场无接触、不见面式的互联网庭审。一起追偿权纠纷公告案件中,原告因受南京疫情影响,无法来邳参加庭审,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案件主审法官程冬冬决定使用互联网远程开庭。
庭审开始前,法官通过智慧庭审平台核实了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在原告宣读起诉状后,进行了举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当事人借助远端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等技术,当场签字确认。整个庭审过程历时约30分钟,清晰流畅,案件将择期宣判。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邳州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移动微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等开展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诉讼的方式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和防疫工作“两不误”。
(通讯员/冯全胜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