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江苏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1年07月05日 19:07:46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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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方案》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围绕“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提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

  在“直接取消审批”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在自贸试验区对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在“审批改为备案”方面《方案》提出,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围绕“实行告知承诺”,《方案》明确有关主管部门在实行告知承诺后,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同时,《方案》进一步强调优化审批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对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张贺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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