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酱油”“配制食醋”不得标注为酱油、食醋!这些方法可以识别

2021年07月03日 10:41: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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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酱油和食醋的生产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后写有“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的产品将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酱油和食醋有两种工艺 市民知晓率不高】

  公告明确指出,酱油和食醋的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酱油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则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配制产品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勾兑产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专家表示,酿造产品比勾兑产品更安全。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詹梦甜表示:“我们平时所说的酿造食醋是单独或者混合使用一些,含有淀粉还有糖的物料和食用酒精,经过微生物发酵制成的一些液体酸性调味品。我们普通酿造酱油是以大豆、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过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在购买酱油或食醋时,一般不会留意成分配料表,更不了解,酱油和食醋还分酿造和勾兑。

  【记者走访市场 配制产品仍有出售】

  记者走访商超和菜场发现,这里售卖的都是各家品牌的酿造酱油和酿造食醋,并没有发现配制产品的踪影。“我们的商品都是从正规渠道拿的,紧着好的进货。”商贩表示。

  不过,在南京建邺区的长虹大市场内,记者找到了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10斤的产品价格在15元左右。不过配制酱油的标签上写的是“草菇酱料”,而配制食醋标签上则写的是“酿造食醋”

  批发商坦言:“骗人的。我就跟你讲,配制醋也很酸不顺口,不像酿造的舒服,酱油无所谓就是颜色好看,吃不出来都是酱油味。”

  【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区分产品类型】

  公告指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今后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都要改名。

  “配制产品会以液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形式存在。”专业人士提醒市民,可以通过查看配料表和价格来区分产品究竟是酿造还是配制,同时也还可以查看产品标签上的产品执行标准号来区分:“一般酱油的执行标准是国标18186,食醋的执行标准是18187。”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倪娜、杨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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