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有了首部“基本法规”,《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7月1日实施。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携市委党史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江苏新闻广播以及市红色文化艺术促进会、市律师协会等12个部门(单位),共同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特色亮点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历经8个多月的精心打磨,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将于7月1日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有了首部“基本法规”。

立法过程
汇集3万人意见
只为条例“立得住、能管用”
据市委党史办副主任吴伟介绍,我市的红色资源呈现出“数量多、类型全、分布广、价值高”的特点。南京市已挖掘整理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红色文化资源点165处,有重要机构及会议旧址、重要事件及战斗遗址、重要烈士事件或墓地、重要领导人物故居旧居、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的各类纪念设施。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区均有红色文化资源的分布,彰显“南京党史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列入了2021年度立法计划。成立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统一领导,提高立法质量。
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一级巡视员陈炜介绍,条例两次审议期间,相关单位先后组织召开80余场座谈会、论证会,听取雨花英烈等革命后代的诉求和建议;反复征求相关部门和梅园新村纪念馆等红色场馆的意见;前往红色李巷、革命圣地井冈山考察并召开专家论证会;举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立法”网谈等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10多个部门、近3万人的意见建议,深入梳理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分布情况、保护现状,全面剖析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高频次的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制定一部“特色、精细、创制”的精品法规创造了条件。在条例获批通过后,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还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了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的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法规亮点
八大亮点
成就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精品良法”
即将实施的《条例》分总则、调查和认定、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46条,对系统保护、长期传承、合理利用、充分展示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作出专门规范。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了《条例》八个方面的亮点:
1.明确立法目的,凝聚精神动力
《条例》在定义红色文化资源时,采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表述,全面涵盖红色文化资源产生的时间跨度,以体现红色文化开放性、持续性的特点。《条例》注重“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双重保护”,通过宣示性条款强调“红色文化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让红色精神成为南京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力量。
2.确定“红色管家”,建立联合保护机制
《条例》一方面对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另一方面,确立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红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为保护责任人。此外,条例还鼓励支持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共同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3.摸清“红色家底”,明确调查认定程序
《条例》以专章形式规定了红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制度,明确了从红色文化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到保护名单的申报、认定和专家评审,再到核定公布全流程的具体程序,与名录保护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闭环,为红色文化资源纳入法规保护体系提供了立法支撑。
4.遵循“保护为先”,构建系统保护体系
《条例》创设名录管理制度,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文化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实行分级分类的保护措施,对已核定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文化资源实行重点保护。践行“规划先行”保护理念,制定专项规划保护制度,实现红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确定保护主体,明确具体职责,加强行政监督。建立不可移动红色文化资源标识指引系统,统一制作标识,方便市民参观查找,让所有红色文化资源闪亮起来。
5.突出弘扬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条例》专设传承和利用一章。首先,着力于红色文化资源的理论支撑,要求宣传、党史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应当开展本市红色文化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其次,对政府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红色文化纪念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形式作出较为系统的规范,着重强调国家公职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第三,将红色文化教育融入本市中小学教育内容,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最后,突出仪式感在传承活动中的作用,明确公众瞻仰、祭扫、参观的礼仪规范。通过涵养社会公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促进红色文化内化为信仰信念,真正把“法律约束”内化为“行动自觉”,让红色基因深入内心。
6.加强载体建设,打造红色文化名城
《条例》围绕深挖我市红色文化资源禀赋、打造红色文化名城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一是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本市红色文化资源品牌建设,塑造雨花台烈士陵园、梅园新村纪念馆、南京长江大桥、红色李巷等特色品牌;二是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红色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机制,形成一批有震撼力、吸引力的红色文艺作品,讲好南京“红色故事”,扩大南京红色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三是建立本市红色地名名录,不断挖掘、传承和发展红色地名中蕴涵的革命精神,将红色印记融入市民日常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可知可感中体悟信仰。
7.坚定文化自信,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条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以制度刚性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几种表现形式作出禁止性规定。同时,还特别强调红色文化资源的精神价值,指出雨花英烈精神等红色精神的传承、弘扬、传播等受法律保护。《条例》还进一步的规范了纪念场馆的讲解内容,要求完整、准确、权威,展示展览的讲解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讲解应当尊重史实,防止刻意夸大、贬低或者戏说方式歪曲红色文化精神内涵。
8.完善责任体系,画出法律红线和底线
《条例》在罚则中对毁坏、污损红色文化资源等行为做了处罚规定,完善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监督检查
各部门“护红”职责履行情况
成监督重点
有“良法”,更要有“善治”。围绕《条例》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行使人大的监督职权,综合运用定期审查、专项视察、专题审议等监督手段,保障和促进法规实施。
在监督过程中,将重点把握《条例》创设和细化的各项规定,检验其落地落实的情况和效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法规要求配套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按期制定;
二是《条例》规定的各级各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相关经费和人员保障措施,红色文化资源载体建设等情况;
三是条例关于传承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的专章规定、都市圈协作的落实情况;
四是法律责任的实施情况,是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多手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重磅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与百度公司联合发布了南京市首张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目前电子地图上已标注南京市10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点的准确位置,方便广大市民朋友参观打卡。

据市委党史办副主任吴伟介绍,南京市的红色文化资源丰富而独特,在全国红色文化遗产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和重要的文化价值。为了让全市乃至全国百姓更好地保护、宣传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市委党史办梳理了全市16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点。
新闻发布会现场,百度公司视频发布了我市首张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在百度地图中输入“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地图”,目前已完成标注的南京市10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点的准确位置与坐标定位以及现状实景全部显现出来了。点开“南京大学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图上显示地址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北苑内”,同时巍峨的纪念碑也以图片的形式显示出来了,纪念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金色的八个大字熠熠生辉。
周连勇介绍说,发布南京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既能让市民群众更加便捷的查询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又能更好的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加深对南京党史的认知,让大家更加热爱南京这座革命城市、英雄城市,弘扬南京城市红色文化,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新闻多一点
【15000册“红色读本”送到学生手中】
新闻发布会现场,据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贺承瑶介绍,2020年2月,市委党史办、市教育局、市文联联合启动了《烙印——南京红色文化故事(青少版)》编撰工作。本书设置《英名永存》《壮举永记》《遗址永存》3个篇章,每个篇章有8个故事,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南京相关的24个红色故事。
☞“英名永存”讲述历史人物类故事,按人物简介、事迹、弘扬人物精神的活动展开;
☞“壮举永记”讲述历史事件类故事,按事件背景、经过、传播事件意义的活动展开;
☞“遗址永在”讲述历史遗址类故事,按遗址现状、当年人物事迹、挖掘遗址当代价值的活动展开。
故事教育主题鲜明,活动设计形式多样,既可以引导青少年学生在阅读与实践中宣讲红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也便于教师引导学生思考与辨析、体验与感悟、交流与分享。截至目前,已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放了15000册。
【南京10个红色地名入选全省名录】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谈德荣介绍,今年2月,江苏省民政厅等五厅局下发《关于征集宣传100个红色地名的通知》,全省拟在建党100周年前夕公告发布100个红色地名。市民政局认真学习通知中关于红色地名的征集范围、征集标准、工作程序等要求。经过周密组织,精心准备申报材料,我市报送的10个红色地名成功入选全省100个红色地名名录。
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梅庵、五二○学生运动纪念广场、复成新村、南京长江大桥、渡江胜利纪念馆、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旧址、两浦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指挥所旧址、雨花台烈士陵园、李巷。

【首推10个历史建筑中的红色印记】
近年来,南京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公布了两批279处历史建筑。据市规划资源局总规划师吕晓宁介绍,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市规划资源局记录了一批有着红色印记的老房子故事,让历史建筑“开口”讲故事,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特别的红色读本。
今年计划推出10期,目前已完成6期。分别是:南京晨光机械厂厂房D区-1号楼(公布序号NJ0036)、居仁巷57号民居(公布序号NJ0166)、原金陵大学教职员宿舍旧址(公布序号NJ0070)、东王村吴氏民居(公布序号为NJ0233)、原国立中央大学校友会堂旧址(公布序号NJ0089)、大桥机器厂红楼(公布序号NJ0062)。后续4期会在“南京规划资源”微信公众号上“有故事的房子”之红色印记专栏继续推出。
【10个最具代表性的红色文物发布】
今年以来,市文旅局在充分采纳专家、部门、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不可移动和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核定、评选,形成了《南京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全部为红色文化遗产,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279件/套。新闻发布会现场,市文旅局颜一平副局长发布了10处(件)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文物。
分别是:雨花台烈士陵园、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梅园新村)、新四军一支队司令部旧址、两浦铁路工人“二七” 大罢工指挥所旧址、南京长江大桥、国共南京谈判期间周恩来和董必武乘坐的别尔克汽车、1947年卢志英烈士在上海工作时使用的怀表、渡江战役使用船只“京电号”小火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郭纲琳烈士在狱中用铜元磨的鸡心、1930年冷少农烈士寄给母亲的信。

【网友票选出“最喜爱的优秀红色文艺作品”】
据市红色文艺促进会副会长顾晓明介绍,今年上半年,红色文艺促进会举办了“市民喜爱的优秀红色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通过网络投票、结合专家评审,现已遴选出评选出十部最具社会影响力作品、十部最具网络人气作品和一个最具创新力项目。
十部最具社会影响力作品:话剧《雨花台》、大型交响组歌《雨花台-信仰的力量》、纪录片《无名英雄》、电影《英雄之战》、广播剧《雪域彩虹》、电视剧《于无声处》、中篇小说《柳堡的故事》、歌曲《为什么跟你走》、中国画《大茅山下》、摄影《浩气长存》。
十部最具网络人气作品:话剧《雨花台》、电影《英雄之战》、纪录片《青春对话》、纪录片《无名英雄》、广播剧《雪域彩虹》、报告文学《大学生村官》、儿童文学《因为爸爸》、图书《南京红色印迹(1921-1949)》、歌曲《我就是你》、歌曲《爸爸》。
最具创新力项目:《“宁听”云空间》

△扫描二维码进入“宁听云空间”
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立法正当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