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减持29亿,药明康德神秘股东遭立案调查,或收天价罚款

2021年06月22日 15:43:10 | 来源:我苏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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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独角兽第一股”药明康德,正以另一种方式回到A股聚光灯下。

  数日前,这家明星公司的一位股东被发现违规减持,套现金额高达29亿元,市场顿时哗然。

  监管部门也为之震动,证监会火速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但该案情节荒诞诡异,如何定性并作出合乎情理的处罚,也将考验监管智慧。
  01、事件回顾

  事情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

  在A股上市三周年前夕,4月30日,药明康德发布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2名股东持有的首发限售股将于5月10日起上市流通。解禁股份达到6.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

  5月14日,上述22名股东之一——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瀛翊”),随即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开始实施减持。

  根据药明康德此后的通告,5月14日至6月8日期间,上海瀛翊累计减持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只有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时候,才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公告披露减持计划。而上海瀛翊在减持前的持股比例只有0.8381%,从这个角度来看,其暗中减持行为并不违规。

  但坏就坏在,药明康德上市前,上海瀛翊与药明康德董事长李革签署了《投票委托书》,承诺如要减持股份,就必须提前通知药明康德,并履行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等程序。

  根据药明康德公告,公司直到6月8日才知悉上海瀛翊的减持动作。当天由于实施分红,药明康德收到了中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发现上海瀛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并向后者进行了核查。

  于是6月11日深夜,药明康德突发公告称,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其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在药明康德上市时做出过减持股份的承诺,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这样的解释显然很苍白。此前的4月30日,药明康德发布解禁公告时,即对上海瀛翊等股东可能出现的减持行为有过明确规定:

  02、神秘股东来头不小

  作为此次事件的主角,上海瀛翊究竟是何方神圣?

  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注册资本5亿元,目前共有8名股东,具体持股比例如下:

  作为一家股权投资基金,上海瀛翊理应有GP和LP。

  根据药明康德相关公告,上海瀛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华泰联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杉瑞联基金”)。而持有上海瀛翊0.2%股份的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瑞联投资”),正是华杉瑞联基金的全资子公司。由此可见,江苏瑞联投资也就是上海瀛翊的GP。

  华杉瑞联基金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其股东有三个,分别是持股70.5219%的西藏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808%的达孜合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持股8.67%的天罡风华(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股权多层穿透可以发现,华杉瑞联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是陈志杰。此人自2013年12月至今,任职华泰瑞联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负责华泰瑞联并购基金。而达孜合业幕后两大股东是邵南燕和鞠青,这两位分别是红杉资本中国创始人沈南鹏的母亲、红杉资本中国合伙人周逵的配偶。

  其余7名CP中,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下称“江苏华泰瑞联并购”)的主要出资方是华泰证券系以及博时资本;嘉兴丹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中,赫然有篮球明星易建联;中卫成长(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出资方是美年大健康董事长俞熔。

  由此看出,上海瀛翊的幕后阵容可谓星光熠熠。然而就是这样一支由专业投资人士组成的豪华团队,此次却在股票减持环节犯了这般低级错误,让人瞠目。

  03、会不会遭到严惩?

  针对上海瀛翊的行为,监管火速出手。

  6月15日,上交所向上海瀛翊发出监管函,主要提出三点要求:上海瀛翊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上海瀛翊及江苏瑞联投资应积极沟通相关出资人,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6月16日晚间,药明康德又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上海瀛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假设上海瀛翊违规行为确定,那么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业界对此看法不一。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如果出现股东违反承诺函导致的诉讼,那么属于上市公司内部的纠纷,并不触及新《证券法》相应的处罚条款。

  也有证券律师认为,证监会此次应激活《证券法》第三十六条以及第一百八十六条,加大对违规减持的查处力度,保障投资者对大股东以及特定股东减持的知情权。

  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如果此条规定真被激活,那么上海瀛翊将要摊上大事了。其套现的28.94亿元中,扣除其成本之后的所得,均构成违法所得;加上还要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则罚金最高可达28.94亿元。

  此外,上海瀛翊可能还要面临股民的索赔。从药明康德的走势来看,端午节后3个交易日,股价累计下跌9.21%,市值蒸发大约438亿元。这笔账,很难说跟上海瀛翊无关。

  目前,药明康德的股吧里,已有律师征集股民者索赔。索赔条件是:2021年5月14日至6月11日期间买入药明康德的投资者。(来源:江苏金融观察 编辑/李心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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