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住宅新要求!7月15日起实施!

2021年06月09日 15:52:29 | 来源:苏州发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将于今年7月15日起在全市施行。

  

  《设计指引(试行)》中提到不少和市民住房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划重点啦
  层高有明确规定!
  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
  卧室要求更严格!
  每套住宅应至少设置1间双人卧室或兼起居的卧室。
  卧室不得靠电梯!
  住宅中“书房”等类似功能名称的房间,应视同于卧室,不得紧邻电梯布置。
  卫生间对是否有浴缸有要求!
  设置2个及以上卫生间的户型,其中1个卫生间应能设置浴缸。
  停车位尺寸要求严!
  汽车库内停放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垂直式停车时不应小于2.5米×5.3米,汽车库地坪应优先采用减少车辆胎噪、防止地坪打滑的有效措施等。
  要能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土建应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地面车位应优先布置车辆充电设施。
  装防高空坠物监控!
  小区应设置防高空坠物监控系统。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设计指引(试行)》全文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