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泰州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泰州市“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历史性转移。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霞,副市长陈明冠共同为泰州市乡村振兴局揭牌。
根据省编办批复,经泰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泰州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重组为泰州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不再保留泰州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各市(区)乡村振兴局也相继挂牌成立。
泰州市乡村振兴局的成立,正式拉开了泰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帷幕,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角。
延伸阅读
脱贫攻坚硕果累累
乡村振兴迈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将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其中,对照人均收入7000元的市级脱贫标准,全市建档立卡户6.14万户,10.49万人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到位。
全市606个经济薄弱村全部达到省定和市定脱贫标准。
建档立卡对象人均年收入平均达到13293元,比2016年增长134.8%;
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49万元,比2016年增长138.4%。
此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泰州市将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努力走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泰州道路”,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样板和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