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今天,记者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无锡江阴依托长江岸线湿地资源优势,正式启动窑港口“鸟岛”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空间。

江阴市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临港开发区利港街道相关负责人前往“鸟岛”施工现场参加植树复绿活动。“鸟岛”位于利港街道窑港口湿地公园的东侧,占地面积约270亩,将通过塑造光滩、深潭、浅滩等多种地形,构建森林沼泽、禾草沼泽、莎草沼泽等多种地貌,恢复鹭类栖息地和雁鸭类觅食地。 江阴市临港开发区利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沙晓军介绍:“下一步我们会结合窑港口水源地的特色建一些鸟类保护设施;结合旧厂房的改造打造一个青少年文化教育基地;结合我们湿地介绍长江大保护内容等等, 我们将以‘鸟岛’建设为我们‘北战’提供助力 。”

当天,江阴市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临港开发区利港街道共同签署并发布了《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法院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

近年来,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积极贯彻“绿色司法”理念,在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刑事打击力度之余,注重对损害的环境资源和生态进行修复和弥补,并与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确定涉案污染物处置及生态环境修复流程,尽可能在案件审结前将涉案污染物妥善处置、保障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或落实修复费用,自2019年以来,共责令污染者赔偿生态修复费用800余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江阴台 编辑/汪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