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宿迁的车主 7月1日起,宿迁所有机动车辆全部实施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2021年05月28日 16:23:43 | 来源:宿迁环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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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318号)要求——

  2021年7月1日起,宿迁将全面实行超标排放汽车的检测与维护闭环管理。

  名词解释:I/M制度——  

  I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       

  M即开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企业(M站)

  具体在我市指的就是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示的18家开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企业啦!

   拎重点详细解释版——

  实施I/M制度后,凡是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检结果超标的机动车,汽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书面告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任一家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示的开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凭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到汽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I站)、治理维修企业(M站)进行严格监管,建立“一车一档”,确保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和维修治理信息一一对应,杜绝未经维修治理的超标车辆通过年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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