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南通一案件当事人发帖诽谤法官被拘15日罚10万元

2021年04月30日 12:59: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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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胡言乱语,毫无逻辑关系的判决,根本的原因何在?……这是赤裸裸的枉法裁判……南通中院如此胆大妄为,台上说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台下却干着枉法裁判的勾当,完完全全的两面人嘴脸。”因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当事人刘某竟在网络平台上公然用上述的语句大肆诽谤、诋毁法官。昨天(4月29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此前,南通中院于2021年3月24日就上诉人南通市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沈某(系刘某的女儿)、刘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2021)苏06民终342号民事判决,判令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交建公司股权转让款1672万元及利息;驳回交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在该案判决作出前,本案被上诉人刘某为一己私利,通过拼凑信息、恶意揣测的方式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言论,无端指责、诽谤、诋毁法官,故意诱导舆论,干预案件的正常审理。

  在本案判决作出后,刘某再次通过某网络平台APP发帖,称法官“处心积虑”“胡言乱语”“罔顾公正”“毫无公允”“枉法裁判”等,公然诽谤、诋毁法官,侮辱法官人格,侵害法官名誉。

  南通中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法官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依法应予惩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刘某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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