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示了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表扬激励名单。其中,靖江市和泰兴市在此表扬激励名单中。
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
综合评价考核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和《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经综合考核评定,现将2020年度拟表扬激励名单公示如下:
一、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3个)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
二、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20个)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锡山区、江阴市、丰县、新沂市、邳州市、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常熟市、太仓市、南通市崇川区、如东县、射阳县、扬州市邗江区、宝应县、靖江市、泰兴市、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
三、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5个)南京市高淳区、睢宁县、东海县、响水县、扬中市。
四、资金奖励地区(5个)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钟楼区、张家港市、海安市、盐城市盐都区。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