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举措 江苏打造社区矫正新模式

2021年04月14日 20:24:1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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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您目前处于醉酒状态,视觉上会出现不同程度模糊……”在宜兴市方圆帮教中心的交通肇事类损害修复室内,矫正对象张某戴上VR眼镜,体验模拟酒驾场景,随着视线逐渐模糊,他“驾驶”的车很快撞到了路边。张某说,此前自己因为醉酒驾驶被判缓刑,在社区矫正机构参加相关教育,回想当时的行为,十分后悔:“感觉就晕晕乎乎的,路就和波浪一样弯弯曲曲的,还是不能抱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对法律有敬畏意识,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4月14号,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宜兴召开,全面贯彻施行《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方法举措,在新起点上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宜兴市社区矫正中心、官林司法所和明珠驿站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基地。 

  记者了解到,江苏是2003年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之一,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创出了社区矫正“江苏经验”:理念上积极探索遵循融入一般和特殊预防、教育矫正、被害保护等元素的损害修复理念;载体上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建设运行;手段上加快“智慧矫正”研发应用;力量上积极推进以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等,在全国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后,全省突出抓好“规范执法、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教育帮扶精准化,矫正应用信息化和多方参与社会化。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45.6万余人,累计解除41.9万余人;近三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指出,我国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施行《社区矫正法》,从贯彻立法理念、立法原则,到推进机构设置、权责法定,再到落实具体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任务等,与以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相比较,政治站位更高,法律规定更明,社会参与更广,科技手段更新。

  为贯彻《社区矫正法》,提升全省社区矫正水平,省司法厅贯彻推进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即围绕“促进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的一个目标,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的三项机制,统筹“力量保障、科技支撑、阵地建设”的三大要素,高质量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柳玉祥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加强工作机构层级管理、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多元力量集聚互动,确保权责明晰、工作顺畅。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分类管理和协同管理,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精准管控、执法公正。要精准教育帮扶,提升矫正质量,充分发挥教育矫正的攻心治本作用和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要推进“智慧矫正”,增强应用能力,将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技术手段深度嵌入社区矫正全过程各方面,精心打造“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四大应用系统,构建集感知、联通、决策、服务、应对为一体的“智慧矫正”模式。要加强阵地建设,发挥集聚作用,创新引入“医疗康复”矫正理念,推进“中心(分中心)+司法所+村居(基地)”阵地一体化建设,提升实战实用水平。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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