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不合格油品4595.15吨!张家港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燃油的违法行为

2021年04月01日 12:27: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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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站是车辆加油唯一合法的场所,然而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将车辆进行一番改装,变成流动的“加油车”卖油牟利。

  今天(4月1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2021年1月26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大新镇移交的线索,对余某某停放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沿江公路永恒码头西侧大门口的两辆轻型卡车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两辆轻卡后车厢内安装了油桶、油罐及简易加油机。

  上述油桶、油罐中的燃油经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检定为“硫含量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要求,检测结论不合格”。余某某也坦承:自己将车辆改装就是为了给运输车辆加油,挣点差价。

  2021年3月10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余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销售检验不合格燃油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49.18元、没收违法所得72.41元的行政处罚,销毁非法经营油品柴油254升,而这只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两年处罚此类案件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燃油的违法行为,共查处案件9件,没收不合格油品4595.15吨,涉案货值2127.91万元,罚没财物及违法所得2131.101万元,罚款44.838万元。

  燃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重点监管危险品,流动油罐车就像一颗“流动炸弹”,普通公民及经营主体在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将普通车辆改装为油罐车,无任何保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私自改装车辆,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搭进去。同时也告诫广大车主,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加油要去正规加油站,不要贪图一升几毛钱的差价,爱惜自己的车辆,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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