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2021年03月31日 19:33:24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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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首批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施行】

  4月1日起,第一批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10项涉税清单正式施行。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行为将“首违不罚”,国家税务总局后续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延续到年底  】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4月起到今年底,延续之前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4月1日起,《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预付卡发行和兑付实行担保和资金存管制度;同时设置预付卡消费“冷静期”,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此外,办法明确,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预付卡合同,并保存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查询、复制,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沈杨 周雷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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