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更明确 责任更清晰 江苏出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03月31日 19:07:1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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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获悉,为严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切实做好日常管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分五部分,涉及生态空间管控、修复与补偿、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仅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在生态空间管控的职责,还进一步细化了有关部门在不同类型保护区域上的责任主体。比如,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陆地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利主管部门管理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重要渔业水域;水利、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太湖重要保护区。

  此外,《办法》要求,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以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导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由省级财政每年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安排一定额度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实行差异化补助,并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奖惩。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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