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曝光(二)

2021年03月22日 09:52:3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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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时使用交通工具出行吗

或者你还是环保的步行呢

如果你使用交通工具

注意了

您可千万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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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压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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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机动车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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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人行道斑马线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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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滨海交警大队联合城管局在辖区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县城交通重点路段违法停车行为,规范辖区停车秩序,努力为我县市民打造有序、畅通、平安、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 光        

不文明行为          
曝光监督 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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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乱停


育才西路

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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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育才中路

电动自行车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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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人民大街

电动自行车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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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路

电动自行车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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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路

机动车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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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厦广场

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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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中路

机动车违停盲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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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大道

机动车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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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乱停乱放妨碍他人的处罚规定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第(十八)项,处 50元罚款 ,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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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第(二十六)项,处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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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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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交通先行

文明的城市更离不开文明的市民

创建文明交通需要每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

滨海交警将加大对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和查处力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遵守交通道路法规,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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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乱停乱放、交通违章等现象
滨海融媒将持续关注!
欢迎大家积极爆料
有关不文明现象图片
请发送至滨海融媒邮箱:
bhzghh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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