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递业发展保驾护航 《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2月27日 10:12:30 |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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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月1日起施行。《办法》作为宿迁首部快递业地方立法,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快递业快速发展趋势,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广大市民幸福生活指数和获得感。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在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方面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成长为我市现代先导性产业。近年来,我市快递业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已经连续4年保持30%以上的增速,打造了全国首个业务量超过亿件的“宿迁(沭阳)花木”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2020年,全市快递业务量完成4.46亿件,同比增长36.56%,业务量在苏北排在第一位,全省排在第5位,全国排在第40位。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快递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了防疫物资运输、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电商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快递业在经济社会“大动脉”里的“微循环”里的“先行官”作用,促进了电商产业的逆势增长。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办法》正是为了适应宿迁快递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解决快递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不足而产生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办法》制订纳入宿迁地方立法调研项目,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快递业企业、从业者、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建议,经过数十次修改完善,历时两年多时间制订完成。

  《办法》立足宿迁快递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明确了基本制度要求,规范快递服务标准、促进农村快递业发展、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包装绿色环保要求、城乡快递末端节点建设等事项,强基固本,以拉长快递业发展短板,拓宽快递业发展渠道,进一步放大快递业在宿迁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针对群众关注的快递业热点难点问题,《办法》进行了明确回应。

  鼓励快递企业加大科技应用,使用自动化分拣设备,运用标准化、智能化分拣系统和投递设施。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

  在重要节日前后或者电商平台大型促销活动等快递业务高峰期,快递企业应当做好业务量监测分析和信息沟通,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合理配置人员、资源,提高寄递效率,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邮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应当在快递业务高峰期,为快递企业提供临时用工支持,建立健全快递企业用工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末端网点的管理,对网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岗位安全操作的教育和培训,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布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事项。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快递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处理并告知用户。用户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可以通过市邮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申诉方式等申诉。

  为优化城乡快递末端节点布局,整合多方面力量,制定专项规划,加快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乡镇综合服务站、农村物流中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扶贫基地等设立快递末端网点,形成从投放到终点的县、乡、村三级快递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在我市快递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快递业发展质效,不断提升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制造业等关联产业的协同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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