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个自贸区法庭成立 首起金融借贷案调解成功

2021年02月27日 14:32:51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江苏首个自贸区法庭,是为更好地服务江北新区和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而专门成立的审判法庭,跟老百姓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天,自贸区法庭成立后首起调解成功的金融借贷案,就是买房人王先生和银行之间的房贷纠纷。

  【首起金融借贷案调解成功 借款人同意卖房抵债】

  2017年11月底,王先生在南京浦口区买了套房,并向银行贷款175万元。月供一万元的房贷按时还了2年多后,去年6月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王先生已无法正常向银行还贷。

  银行委托代理人表示:银行和王先生之间有一个借款合同,合同上明确约定只要有逾期,没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银行有权宣布贷款已经全部到期,要求他一次性把本息全部还清。

  今年1月,因王先生逾期半年不能正常偿还房贷,银行将他起诉到了江北新区法院,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尚未偿还的171万多元本息。2月26日,双方在刚刚成立的自贸区法庭中的调解室内,在法庭委托的专业调解员的组织下,进行第一次调解,并成功达成还款协议。

  王先生表示:“把房子卖了,还人钱。不管是欠银行还是欠个人,必须要还上。”

  银行考虑到王先生的经济状况,也答应减免律师费等部分费用:“主要他愿意还款,所以我们也坐下来做个调解,也尽量减免他的负担,大家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主要负责审理江北新区法院直管区范围内的一审金融民商事、知识产权、破产案件,以及南京范围内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负责人夏文浩表示:“我通过审理金融监管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发现金融法治、金融营商环境中存在什么问题,我通过判决、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来改进整体的营商环境。”

  为更好服务江北新区和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目前,江北新区法院正在申报涉外商事案件的管辖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颜斌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