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盐城黄海湿地新增29种鸟类“国保”

2021年02月22日 06:07:09 | 来源: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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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最近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

  2月20日,记者从市遗产办获悉,世界自然遗产盐城黄海湿地有19目53科415种鸟类分布,其中包括大量的珍稀物种,根据新《名录》,这里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27种,二级重点保护鸟类81种。

  5种鸟类被调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

  记者查阅新《名录》发现,盐城黄海湿地内大批鸟类上榜,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鸟类有丹顶鹤、白头鹤、东方白鹳、白尾海雕等27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鸟类有大天鹅、鸳鸯、灰鹤、白琵鹭等81种。

  市遗产办负责人介绍,对于盐城这片湿地来说,与1989年版《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体现出几个变化:

  一是在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的基础上,盐城黄海湿地内,未被列入原《名录》的东方白鹳、黄胸鹀、青头潜鸭、勺嘴鹬、黑嘴鸥这5种鸟类,此次直接被调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

  二是原《名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白枕鹤、黑脸琵鹭、卷羽鹈鹕、小青脚鹬、黄嘴白鹭等12种鸟类被提升为一级。这样,盐城黄海湿地内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新增17种;

  三是盐城黄海湿地内,大杓鹬、棉凫、鸿雁等24种鸟类被新增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

  盐城黄海湿地内,原有10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新《名录》公布后新增5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加上二级升为一级的12种,现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达27种之多;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在原有69种的基础上,减去升为一级的12种,加上新增的24种,现为81种。

  盐城黄海湿地新增重点保护鸟类29种

  “对比原《名录》,盐城黄海湿地实际新增重点保护鸟类29种。”市遗产办负责人介绍,“《名录》的更新发布,大量野生动物被提名,这是一个值得欣喜的成果。在鸟类方面,近些年不断受到公众关注的勺嘴鹬、青头潜鸭、黑脸琵鹭等明星物种都得到了升级。盐城黄海湿地内红喉歌鸲、蓝喉歌鸲等遭受非法捕捉和贩卖严重威胁的种类,也被加以严格保护。”

  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首次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32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最近公布的新《名录》,是据此作出的重大调整。在本次调整中,人们呼吁已久的许多濒危物种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列。“新《名录》,可以说是对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的一次巨大梳理,它关系到未来10年、20年、5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方向。因此,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市遗产办负责人表示。

  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带来全新契机

  盐城拥有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护最好的77万公顷海岸型湿地,是濒危物种最多、受威胁程度最高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中心节点,也是全球数以百万迁徙候鸟的停歇地、换羽地和越冬地。

  市遗产办负责人说,此次《名录》的调整,给盐城黄海湿地内的一大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带来了新的契机。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和部分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升级调整,意味着国家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重视,今后的相关保护力度将明显增强。保护级别的调整,不仅表明了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所调整物种的打击盗猎、非法走私、非法贩卖等违法行为的量刑标准的加强,更意味着国家和地方将增强对不同级别野生物种的保护。“落实到地方层面上,给予盐城黄海湿地保护区的启示为,基于数据支持的科学保护管理,根据野生动物物种的生存状况和调整后的《名录》级别,合理规划保护措施,分清轻重缓急,实施科学保护,从而加强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球生态治理贡献更多‘盐城智慧’、提供更多‘盐城经验’。”

  (来源: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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