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你有一笔退税等着你!个税年度汇算下月起办理

2021年02月20日 10:15:0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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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起开始办理,一直到6月30日。

  年度汇算,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多退少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到指定地点,或者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应退或应补税额具体情况,主要涉及综合所得、“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等。而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单独计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0年已预缴税额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税务专业组负责人方立山 :“一般来说可以填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工作不满一年的大学生,另外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综合所得的情形,有慈善对希望工程捐赠的人员,他们都大概率会有退税的情况。”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个方面,是很多人退税的原因,正确填写尤为重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税务专业组负责人方立山 :“出错的情况第一个是赡养老人,把自己的公公婆婆或者是岳父岳母的信息填上去。我们只对爸爸妈妈 、爷爷奶奶等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员才可以扣除。有首套房 ,同时又在城市里租房,只能选择一种情形进行扣除,就是首套房贷和租金不能同时扣除。”

  关于补税,根据规定,已经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无须办理年度汇算。其他情况,则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如果不补,税务部门会催告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缴滞纳金。如果催告之后还不缴纳,会进行处罚 ,并进入个人征信。

  无须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

  1、已依法预扣预缴个税,综合所得年收入小于12万元

  2、已依法预扣预缴个税,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年度汇算必须由纳税人主动申报、办理。此外,税务机关不会通过短信或者任何非官方软件,以退税的理由,让纳税人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此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3月1日起,6月30日截止,大家可错峰办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吴伊端 编辑/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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