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2月18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深高速淮安段往南京方向1860KM附近,发现三辆摩托车正穿插行驶在第二、三车道上,而行车道上大货车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情形十分危险。民警见状立刻鸣警笛、喊话,指令摩托车驾驶人立即到前方服务区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民警得知,三人同为某摩托车爱好者车友会成员,因春节返程车流量大,国省道车多易堵耗时,且走高速方便省时,于是从淮安南收费站趁收费员不注意闯上了高速。准备由长深高速骑摩托车到南京游玩,并谎称不知道省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在被劝止后民警将对他们进行罚款时,三人一脸茫然,认为交警故意在“找茬”。
据他们讲,在出行前就已了解到,不少骑友有骑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的经历,并辩称“在其他省份,摩托车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在北方很多城市,摩托车都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驶,只要不超速就行。而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摩托车禁上高速的规定。”
针对他们的说法,民警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另外,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的道路状况、气候因素、设计标准等多方面的考虑,以及出于对摩托车驾驶人员人身安全的考虑,《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全挂拖斗车、轮式专用机械以及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因此,对摩托车上高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三人认识到了在高速骑摩托车的危险性,并保证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着想,不再骑摩托车上高速。随后,民警依法分别对三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引导其安全下高速。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