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连云港市财政部门了解到,2020年以来,连云港市累计获得中央、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4345万元,为构建现代林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注入了强大动力。
去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已累计获得3个批次中央、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4345.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37万元,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3708万元。林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与恢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计划保护我市范围公益林面积34.37万亩,补助绿美村庄22个,补助造林面积3.521万亩,保护、复壮548棵古树名木,建设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护林站等。
同时,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类资金393万元,支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植被恢复等,构筑市区安全的林业生态系统。
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朱继亮 :我们财政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督,进一步压实财政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林业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林业发展资金安全运行监督机制。推进美丽港城建设,为我市顺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