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更亲近了!江豚“晋升一级”后,南京将加大执法力度|我苏特稿

2021年02月06日 17:09:3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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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其中将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级为一级。在长江南京段生活着一定数量的江豚,现在情况怎么样呢?今天(2月6日),我苏特稿记者进行了走访。

   

  今天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位于南京鼓楼区江边路附近的江豚观赏区,非常幸运地看到有两三头长江江豚跃出江面嬉戏。看到这一幕的市民都很激动。

  观赏市民张先生说:“我刚才看到边上有一头跃了一下,过了一会好像好几头露出了水面,同时看到两三头。我来四五次,但是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太好了。”

  摄影爱好者杨先生说:“我已经放假了,过来看看江豚,天气特别好,水也特别清,但是有点遗憾,我刚才看到好几头,都没有及时捕捉下来。”

  记者从南京江豚保护协会了解到,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上游与安徽马鞍山市相邻,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总面积86.9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30.25平方公里。目前长江南京段的江豚数量稳定维持在50头左右,处于恢复性增长状态,并且根据监测,近几年江豚经常活动的范围明显扩大了,在大桥、夹江、秦淮新河入江口都观察到了有长江江豚活动。

  杨先生说:“我刚才看到江豚离我们不是很远,就靠近岸边,我觉得是有了我们长江岸边的保护,动物和我们人类也越来越接近了。”

  作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淡水哺乳动物,“水中大熊猫”江豚对水质和噪音非常敏感。近几年,对长江江豚实施了严格的保护,特别是长江禁捕后,没有电捕鱼、甩钩、微型遥控钓鱼船的骚扰,江豚更愿意靠近岸边、离人类更近了。长航公安南京分局下关派出所副所长谢杨介绍:“这两年我们破获了很多非法捕捞的案件,减少了对江豚的直接伤害,同时它们吃的鱼类也大量回升,为江豚种群的繁衍起到了很好的帮助。”

  谢杨表示,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不同,在开发利用管理的审批权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有区别,今后保护江豚的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谢杨说:“今后,我们会加大对江面的巡查和巡视,打击非法捕捞和破坏江豚保护区的行为,还有一些污染水环境的案件都会重点关注,如果有不法分子对江豚伤害,我们会根据刑法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捕杀、贩卖、售卖野生动物要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捕杀一级野生动物会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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