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掀起执行风暴 助力“六稳”“六保”

2021年02月06日 16:10:2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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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关将至,年味渐浓,但涉民生案件直接关系着群众新年的幸福感。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这两天,常州全市两级法院集中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打响了2021年集中执行第一枪。

  2月5日凌晨5点左右,天还没亮,寒风凛冽,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警灯闪烁,30多名执行干警不畏严寒,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查找被执行人。常州市中级法院一路执行法官先来到天宁区茶山街道荡南村委,就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金某进行执行。法官发现在被执行人金某家门口停着一辆高档小轿车,便上前敲门,并亮明身份。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玺说:“这里停了一辆凯迪拉克,但是我们查下来被执行人目前名下是没有车辆的。”

  一会,屋内亮灯,有一个男子打开了大门。还在睡觉的被执行人金某被堵在家中。金某与江西南昌人章某2015年9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某电气有限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对方,股权转让款35.7万元。如公司在三年内无法实现约定条件,金某承诺以年息10%回购章某持有的股权。不过,三年后,公司未在三年内上市融资。金某也没有履行承诺、回购章某的股权并按约支付利息。2019年12月,经过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金某必须回购章某持有的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款35.7万元和相应利息。但是,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金某并没有履行。

  由于金某还有其他债务纠纷,他的这套房子已经被几家法院轮流查封。今年年初,经过协商,金某与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章某同意给予金某宽限期,要求最晚应于今年7月31日前付清回购款等,并将协议书邮寄到市中院,请法官转交给金某签字确认。最终,金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承诺按期付钱。

  当天早上,执行人员随后来到钟楼区凯悦中心花园2幢,执行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史某拖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费2.2万多元,被法院执行。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处长赵德升说:“因为我们已经提前通知过你一个履行期限的,你应该按照期限履行。法律文书写得很明确的是仲裁裁决生效后多少天内付钱,你从这一天开始你就有义务来支付这笔钞票了。”

  执行法官对史某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告知她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来,史某体会了执行干警的苦心,在当天12点左右按时缴清了执行款。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常州全市两级法院结合自身案件特点,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查封等多种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围剿“老赖”。执结45件案件,拘留2人,拘传21人,执行到位309.1万元。执行到位的资金,法院将在春节前逐步发到债权人的手中,让他们开开心心地安心过大年,为胜诉当事人在寒冬中带来司法的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将顺民意、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工作往纵深方向推进。

  张玺说:“在此也奉劝所有案件的被执行人,尤其是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要抗拒法律的执行。我们正在推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只有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人民法院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将每一个案件执行到底,确保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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