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
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
加分政策的实施细则
一、加分对象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二、加分标准
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三、加分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可获加分。
以上细则由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
(来源:苏州公安微警务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