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果未通过防疫检查
被监管部门查封本是必然
然而,让人气愤的是
无锡一家涉事水果店负责人
竟擅自撕掉市场监管部门查封的封条
私自转移水果继续售卖
1月4日 查封贴条
1月4日,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雪浪地区某水果店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该店进口的车厘子等部分水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通过防疫检查。
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雪浪分局孙玮说:“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这家店的车厘子、冻榴莲、蓝莓等进口冷链食品无法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材料。”
执法人员立即按规定将这部分未通过防疫检查的水果全部放进该店的三号冷库,并贴上三张封条,告知该店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1月6日 封条被撕
万万没想到,在1月6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封条已被撕毁,查封的物品存在明显搬动痕迹。
随即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联系公安机关调取摄像头发现,就在水果被查封的当晚,该店店长孙某某在明知水果被查封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两次将该批次的部分水果实施转移。
监控视频
行政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对孙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雪浪分局孙玮称:“针对这个公司进口食品没有查验核酸报告、消毒证明等行为,我们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以六万元罚款。”
经历这次事件后,店家表示会深刻反省,吸取教训。
水果店店长说:“因为我们的错误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我们已经深刻反省,吸取教训,今后会非常注意这一块,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所幸,经区疾控中心对该部分水果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
温馨提醒
对于从商场购买的进口冷链食品,需关注是否有以下材料: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15日间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以及2020年11月15日以后采购的进口冷藏食品,查看是否能提供该批次的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
2、2020年11月15日以后采购的进口冷冻食品,查看是否能提供各省市监管仓出具的出库证明(含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或者海关出具业经消毒的入关单。
3、对于进口食品,同时还需查验是否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有以上报告和证明的,是可以购买食用的。
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在选购的时候还需注意:
1、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生鲜产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可用手套塑料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在选购与预包装食品时,要看清楚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内容。
3、购物结束后,双手不要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应做好手部卫生,及时用肥皂洗手。
4、代购境外商品时,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
那么,进口水果还能吃吗?
应该怎么洗?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学教授栾荣生进行了解答
进口水果还能吃吗?
问题不大。不管是车厘子还是其他水果,在食用前都会清洗或削皮。虽然在加工、搬运、运输过程中,水果表面可能会受一些污染,但一般在清洗之后,可以去掉水果表面绝大部分病毒。
吃了受污染的水果会感染新冠吗?
新冠病毒并没有消化道传播途径,因此即使有少量病毒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也不会被感染。而且动物实验也表明,在给动物投喂被污染过的食品后,并没有造成动物的感染和传播,所以公众无需对此事过度关注或是恐慌。
那为何有冷链食/物品传人的现象?
冷链食品是指易腐食品从产地收购或捕捞之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直到到达消费者手中,各个环节都必须处于低温环境下。
但水果和冷链食品不一样,水果不能长时间冷冻或不能冷冻,加之其所处的环境通风,不在冷冻的环境中,温度相对冷链食品较高,病毒在水果表面也不能存活太长时间,因此水果表面存在病毒的可能性便不大。且目前也没有通过吃水果而感染的病例,所以这种风险是极低的。
此外,冷链食品的物传人也并不是被感染者把冷链食物吃进去,而是通过接触传播。即手等其他身体部位接触了被污染的冷冻食品或被污染的包装,然后再用手去摸口、眼、鼻因此被感染。而且能通过接触传播的,也是接触到高浓度的大飞沫以及高浓度被污染的冷冻食/物品。
如何正确清洗?
流水清洗即可。对于其他可削皮的水果,建议削皮后再食用。
国家进口商品都是怎么消杀或者检疫的?
进口商品要过两关。首先是进口检疫环节,由海关负责。检验检疫就包括对人、动植物、物品的检疫,而进口冷链食品的污染率是几十万分之一,极低。其次便是食品安全关,由食药监部门负责。只要这两个关口把住了,商品到消费者手中时,风险是极低的。
消费者日常应注意什么?
对于消费者来讲,要注意食品卫生,并对其他可煮食的食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
(来源:无锡博报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