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不用花钱还能赚钱?面对这样的诱惑,私家车主李先生心动了,并且还行动了,结果想占便宜却吃了大亏。近日,南京秦淮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典型的保险诈骗案件。
【自编自导“事故”骗保 想占便宜却吃大亏】
在一次开车回家时,李某因操作不当,驾车撞到了车库墙上,撞坏了车辆保险杠。为了不花钱修车,他和修理厂老板商量好驾车再来一次故意的小碰撞。
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二级员额检察官刘勋说:“李某和修理厂的老板张某故意制造了一个保险事故,还把之前保险杠的损失全部加进去,就向保险公司去理赔。骗取了保险金18000元。”
李某和张某以为自导自演的保险事故"“天衣无缝”,没想到在保险公司的重新核查中,发现碰撞事故和车损明显不符,从而东窗事发。经公安机关侦查,这背后还有一名“军师”,专门为李某和张某出谋划策。
刘勋说:“出主意的人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江某,他帮他们出谋划策并分得赃款1万元。我们把江某一并以保险诈骗罪起诉。”
近日,经法院审理,李某、江某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修理厂老板张某还参与伪造了其它两起保险事故,因犯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当心“内鬼”勾结 伪造事故诈骗牟利】
据了解,近年来,车辆保险诈骗案件有增长的趋势,其中不少是修理厂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内部员工相互勾结,制造了一条黑色的利益链。
检察官提醒市民,一旦车辆发生事故,首先要及时报警,按正常的流程理赔,千万不要听信所谓“免费修车”的法子。一旦涉嫌保险诈骗,就会面临法律严厉的惩罚。
刘勋说:“有些人可能有一些法律的误区,认为我车辆只要投保了,不论车辆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可能都会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是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如果数额达到1万,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黎明 王教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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