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3日),南京市消协发布了《2020年南京市消协投诉分析报告》,其中有什么新特点,消费者又该如何避雷?
2019年底,市民王女士和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合同,可因为疫情影响家政服务暂停,家政阿姨也随之离职。疫情缓解后,公司安排了新的家政阿姨,并以服务人员变更为由要求签订新合同,可就在这份新合同中,王女士发现了问题。
王女士(化名)说,“家政公司在新的合同中,增加了家政服务人员患有传染病免责的条款,这一点我无法接受,如果我们消费者被传染上了,该找谁索赔呢?”
接到投诉后,南京市消协依据《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进行调解,意见中明确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遇到符合此类情况的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可解除合同并退回相关钱款。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黄雷达说,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家政服务公司答应给消费者进行退款,后期没有服务的服务费用,平台没有扣取,全部退给了消费者。
包括王女士在内,去年一年,南京市各级消协组织共接收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26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89985件,与2019年相比,咨询人次、受理件数都有所增加。
记者发现,教育培训服务,通讯产品、美容美发洗浴等相关投诉都超过5000件,其中家用电器投诉量更是破万,排名第一。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说,“现在电器售后服务比较混乱,有些大的商家售后服务外包以后造成一些乱象,去年我们在这块做了大量工作,和家电协会重新调整整治售后服务的对象,包括向社会公布正规的售后服务电话号码,方便消费者接受售后服务。”
记者发现,此次投诉分析中合同纠纷仍是问题焦点,各类投诉性质中营销合同占56.25%,超过一半以上。除了经营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外,消费者退款难也成了主要问题。
曹炜说,“对违约条款一定要写进合同里,谁违约了怎么退费, 如果是经营者的责任,他不能收违约金,要退费,如果消费者责任,该收取什么样的违约金,大家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