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同志任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21年01月13日 17:32:58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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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3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的说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惠民出席会议并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本月19日至22日召开。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等。 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委托,副市长赵闻斌提请高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高山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徐新民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庄中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人员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做好市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全力推进常委会新一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新任命的同志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为推动南通在新征程上谱写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董正超、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月13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山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徐新民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附:高山同志简历

  高山,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沛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1992年9月至1996年8月南京师范大学学校教育专业学习; 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办事员; 1997年1月至1997年9月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徐州市泉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科员; 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徐州市泉山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2001年2月至2001年9月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共青团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4年3月至2005年7月徐州市泉山区翟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徐州市泉山区副区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11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徐州市泉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新沂市委书记; 2020年6月晋升一级调研员; 2021年1月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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