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17时,泰州水域最后2台浮吊拆解协议达成,这意味着泰州提前实现省政府水上过驳取缔工作浮吊淘汰“清零”的目标。至此,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过驳浮吊,退出长江泰州段历史舞台。
浮吊在长江水运市场中,曾经十分“能干”,适用于江中过驳作业,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缓解了沿江砂石装卸能力不足的情况。随着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家对锚地及砂石资源的管控,浮吊过驳作业方式已不再符合环保、安全的要求。2017年,省政府明确要求2020年12月20日前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过驳浮吊处置工作。
泰州自2017年组织开展了长江泰州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驱离或拆解了74台流窜浮吊,并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设置了泰州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过渡期限为三年。2020年12月19日,泰州提前完成了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并将40条过渡经营的浮吊集中看管、攻坚处置。
之后,泰州交通部门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会同长江海事和属地政府群策群力,不厌其烦地向船公司、船主宣讲政策,引导并协助船主转型转行、另谋出路,最终于1月9日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既定目标,40台浮吊中26台签订进厂拆解协议,14台驶离江苏水域,圆满完成了长江泰州段水域过驳浮吊“清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