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22时许,镇江闹市区甘露商城附近“时光数码”店铺,发生一起命案,死者为24岁的店主男子赵某某。
案发7小时后,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抓获。
案件回顾
罪犯潘某国因经济拮据,产生抢劫之念,并购买了折叠刀 2018年11月17日22时许,罪犯潘某国携带折叠刀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将军巷47号被害人赵某某(男,殁年23岁)经营的时光数码店,伺机作案。待深夜被害人赵某某打烊时,罪犯潘某国趁被害人赵某某不备,持刀刺戳被害人赵某某的颈部数刀,致被害人赵某某颈动脉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罪犯潘某国劫得2万余元现金,3部手机后逃离现场。为逃避罪责,罪犯潘某国又返回现场,拿走被害人赵某某使用的手机,骑乘被害人赵某某的电动车(以上物品共价值20346元)逃离。次日上午,罪犯潘某国发现他人向被害人赵某某的微信账户转账时予以接收,并将1万元转至其微信账户据为己有。
2019年6月12日下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潘某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赵某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59870.5元。
潘某国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1月8日将潘某国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