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事故当事人汤某的妻子高女士手持一面“热情服务、廉明高效、排忧解难、爱心为民”的锦旗来到丹徒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民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职尽责、迅速破案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上个月27号中午11点半左右,丹徒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沁苑路江苏晟宇工地路段,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车祸,驾驶员腿部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汤某告诉民警,自己沿道路由西向东直行时,路边的工地里突然驶出一辆黑色的SUV车,自己在避让过程中连人带车摔倒,没有看清车辆号牌。汤某的伤情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腿多处骨折,需手术治疗,费用4万元。
为尽快侦破案件,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对事发地的相关监控进行调取。由于事故地点地处偏僻,民警对沿途电子监控进行逐一查看,推测肇事车辆行驶路线。12月28号,在经过对数千台过车图像筛查后,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确定了驾驶员的身份。通过依法询问,肇事驾驶员章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成功告破。
经调查,当天章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事发路段南侧右转弯进入道路过程中,与汤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致使汤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
当事人章某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之规定。当事人章某负全部责任。
在整个案件侦办过程中,中队民警的敬业精神给了受害人家属莫大的安慰。为向侦破该案的办案民警表达感激之情,感谢民警不辞辛苦快速破案,家属特制作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