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这笔补贴发放标准提高!

2021年01月01日 17:14:54 | 来源:一起镇江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2月30日上午,镇江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共同发布了《关于对全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 

多部门联合发布残疾人生活补贴通知 1.jpg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具有本市户籍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发放补贴,也就是15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对象凡是残疾等级一级的重度残疾人,都可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此外,对2016年1月1日实行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四类人员额外补发生活补贴。

多部门联合发布残疾人生活补贴通知 2.jpg

  镇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 朱媛艺: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在低保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五的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在低保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二十五的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 肢体 精神 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一百发放生活补贴。

多部门联合发布残疾人生活补贴通知 4.jpg

  此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金额2倍以内的, 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发放生活补贴。记者了解到,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镇江全市已向25005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亿余元,向18996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58.12万元。预计2021年将惠及5792名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多部门联合发布残疾人生活补贴通知 5.jpg

  镇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朱媛艺: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有效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补贴的对象由申请之日起,开始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