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调整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其中,2021年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据了解,连云港市每年都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164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320元;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3368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38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确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确定,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确定。
与此同时,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同一单位应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此外, 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同步实行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参照执行,缴存比例在10%-24%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