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一个月电动车电池爆炸,烧了整个家 法院判厂商赔偿40多万

2020年12月22日 10:05:0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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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认定原告顾先生在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存在质量缺陷,电池厂商需承担90%的责任,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40多万元。

新买一个月电动车电池爆炸,烧了整个家 法院判厂商赔偿40多万

  事发2019年3月中旬,南京市民顾先生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拎回家充电后引发了火灾。好在顾先生当时带着家人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一场大火不仅将顾先生家烧空了,还烧毁了楼上邻居家的部分设施。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案情,当时报警以后,消防部门调集了6辆消防车和32名指战员迅速展开了扑火,原告家所有的资产能拿出来的就是他们逃出来三个人所穿的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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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先生的电动车是在2019年2月份才购买的,用了一个月的新电池怎么会在充电过程当中起火了呢?南京市消防支队鼓楼区大队对这起火灾开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证实了顾先生对电池质量问题的怀疑,于是他决定维权。而这份认定书也成为了最终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韩浩介绍,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认定是电池的电气故障引起可燃物引发了本次的火灾。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居民的电动车充电是严禁将电池放在家中充电的,所以结合本案的相关情况,认定原告有一定的过错,分担了一部分的责任。所以判定电池的生产商承担了90%的责任,原告使用人承担了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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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赔付原告顾先生共计4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法官表示,这起案件的审理应该给广大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以及各小区物业的管理方带来警醒。住宅小区应按标准规范建设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设备,夜间充电应该采取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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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明确提出: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消防部门也明确表示,电动车火灾多发于夜间,特别是夜间集中充电的时间。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每一位市民都要认真对待给电动车充电这件事。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倪娜 章健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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