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审批流程 突出安全责任 江苏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2020年12月04日 19:29:0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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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江苏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日前江苏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正式发布《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分为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6部分共45条。《办法》明确,相关回收企业需进行资质认定,县级以上商务、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在具体审批流程中,《办法》明确,由市级商务部门统一受理相关企业资质认定申请,会同同级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由省级对应部门进行复审和公示。此外,《办法》突出交通安全,对可循环利用的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等的“汽车五大总成”的范围进行细化,明确禁止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及事故全损理赔车辆等的“五大总成”进行循环利用。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毛俊 夏敬栋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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