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销售现场禁止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2020年12月03日 19:22:2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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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条“济南男子戴头盔看房”的小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该男子戴着头盔进售楼处看房,以防范人脸识别系统的抓拍。由此,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今天(12月3号)了解到,南京目前已有多家售楼处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商品房销售现场禁止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要求拆除现有的人脸识别系统,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加强住房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和净化南京房地产市场环境,对购房人身份识别,收集、使用购房人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要求商品房销售现场禁止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不得违法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与此同时,2020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启动立法程序,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将“刷脸”行为建章立制,人脸数据不能随便采集,面部信息作为重要的“生物识别信息”已纳入保护范围。2021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肖像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购房消费者权益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有的房企已拆除人脸识别设备,有的未拆除,但是根据房产部门的要求,现场要求张贴相关告知,并与消费者予以沟通。

  一旦出现没有拆除或者未起到告知义务的情况,那又该如何处理呢?据了解,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内部文件形式下发了相关通知,禁止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采集人脸数据,各区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排查梳理,并从11月份开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落实。一经发现,督促立即整改。

  此外,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内部文件形式向各区下发了相关通知,禁止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采集人脸数据,并组织各区房产部门牵头检查督促落实。

  更多详细报道,欢迎收听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的各档节目:《江苏新闻联播》07:00-07:30《新闻早高峰》07:30-09:00《新闻晚高峰》18:00-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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