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开远光灯致人死亡!与肇事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2020年12月02日 16:54:2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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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为夜间开车时不文明使用远光灯,泰州姜堰司机崔某被判与肇事司机承担同等责任,还要担负民事赔偿。这也是姜堰首例因为滥用远光灯而担责的案例。

  今年10月7日凌晨5点多,泰州姜堰交警大队溱潼中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一辆轿车与三轮车相撞,三轮车驾驶人杨某当场死亡。

  民警勘查现场发现,肇事者周某的轿车与电三轮碰撞后,又撞到了相对方向的另一辆雪铁龙轿车。周某说,自己是因对面车道内这辆雪铁龙轿车强光很晃眼,没看清三轮车才发生了碰撞。

  11月30日,姜堰交警大队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在视线受影响的情况下,没有保持安全车速,且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驾驶措施,造成所驾车辆与同车道的电三轮发生碰撞;崔某驾驶机动车在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对 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产生影响;三轮车驾驶员杨某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以致事故发生;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与崔某分别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丁丽霞、赵卫军、田远 姜堰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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