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职能“总动员” 为市场主体搭建遮风挡雨的“家”

2020年11月29日 22:12:5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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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多种方式,上下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日前正式出台,与代表的建言献策和积极参与紧密相关。2019年初人代会上,7位省人大代表分别提出“关于加大民企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建议”和“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副省长樊金龙领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震宁督办。陈震宁先后组织召开了民企、外企、台企和国企四场座谈会,专门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参加了督办会等,要求适时启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秦一彬说: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峥、薛元金两位代表分别领衔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两件议案,大会主席团交常委会闭会后审议。财经委、法工委在审议该议案和立法过程中,认真采纳代表的意见,并且把代表的全程参与作为必经程序,充分征求代表意见。”

  为了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建议更好地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财经委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一些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该次会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送了《关于全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意见》围绕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公平法治水平、着力化解矛盾焦点、抓好政策协同供给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的建议意见。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提交了反馈报告,采取了相应措施。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

  “在这份报告中,它从在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健全法治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回应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今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和副主任刘捍东分别带队赴8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工作评议时,还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吕小鹏说,从调研情况看,通过2019年的工作推进,原来一些问题今年大幅减少,有的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次工作评议,总体上大家较为满意。

  常委会后,财经委将汇总整理评议意见及测评结果连同调研报告一并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填补了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空白,尤其是针对招标壁垒、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市场主体“注销难”等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出台了“硬性要求”力求化解,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

  “比如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有反映。如何解决?既有倡导性要求,又提出了硬性规定。硬性要求就是我们省和设区市要设立融资担保代补代偿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王腊生表示,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事件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将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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