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部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经过两次审议后获得通过,将为江苏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也成为省人大推动江苏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中的重要成果。
组合拳之
以高质量立法确保改革“红利”真正释放
在《条例》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在对《条例》的解读中指出,“通过立法把我省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制度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能够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条例》共82条,涉及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多个方面。在一审后,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赴多地调研,有召开专门座谈会,听取有关企业家、专家意见,同时还就草案主要修改情况向省委作了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成为《条例》重点强调的立法原则。
关于市场环境。《条例》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权利,具体规定了招标人不得实施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的行为,对“潜规则”说“不”。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条例》二审增加硬性规定,要求省和设区的市要设立融资担保代补代偿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新服务。针对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具体规定了简易注销制度,避免出现“僵尸企业”。
关于政务服务。老百姓和企业对跨区域办理需要“来回跑”反映强烈,《条例》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要求,申请人可以在跨区域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实现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完成办理。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前期的审批的流程,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等事项,由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实施。
关于监管执法。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检查是不少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专业支撑机制,在相关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同时,明确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关于法治保障。《条例》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当中,必须要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贸易合规性评估。在颁布实施的时候,还要为市场主体设立适应调整期,为企业营造一个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组合拳之
以刚性监督强化实际效果
围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之举不断。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以工作评议的形式,对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开展监督,对于本届常委会来说还是首次。委员们结合自身行业和经历提出问题和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作出回应。
周相民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存在相关部门多头监管多次上门检查现象,干扰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省政务办负责人
江苏正在推进“互联网+监督”的系统,将跟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利用这个系统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好信用监管,做到尽量要减少干扰。当然监管也要不留盲区,重点领域还要重点监管。
涉众性社会资金诸多风险事件引起陈峥委员的注意:
陈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比如共享单车的押金收取人卷钱跑路,是押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占有即所有”,收取人将它与自己财产混同使用,无形中削弱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比如物业维修基金被非法挪用占用,是由于在交存和使用过程中,常常出现管理不透明。
建议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加快建立涉众资金的管理机制和办法,解决上述问题。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已经明确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信托机制用于涉众性社会资金的管理。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以信托财产独立为表征的“破产隔离”属性,且受托人完全是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受托资金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江苏将积极跟踪国家政策,做好下一步推动工作。
根据评议要求,评议发言和意见建议将被及时汇总整理,形成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连同测评结果一并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
在评议现场,常委会委员们用测评投票,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进行直接表态,当场亮分。让政府部门“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正是要以人大监督倒逼政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共同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推进。
此前一年多来,省人大常委会已先后通过实地调研、企业座谈、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全省营商环境情况作了深度调研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梳理出百余条相关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省政府及17个部门的逐条回应。
组合拳之
以代表履职推动关键环节突破
省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的代表本身就是企业负责人,他们结合自身的经历提出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有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不少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和接待群众等形式收集到不少意见,通过代表建议反映上来。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秦一彬说:“十三届人大三年来,江苏省人大代表共提出了42件营商环境相关建议”。尤其是在推动营商环境立法过程中,代表作用功不可没。2019年,夏晴代表、陈斌代表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被作为重点处理建议,提出“启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峥、薛元金两位代表分别领衔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两件议案,从不同角度分析营商环境现状,加快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
今年7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我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中,如何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也成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们的关注重点。代表们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比如利用“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技术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我省南北挂钩结对帮扶提升苏北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为投资“一带一路”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权威性的风险披露和预警报告等,都被整理后提交给政府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利好体现在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等方面;往大里说,还将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