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17:53:41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网讯 11月25日,苏州一小区新入驻物业给全体业主每户发了150元钱。这笔钱是上个物业公司经营产生的公共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有。明年起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吴江台,编辑/潘文茜,视频/宋梦真)
资讯
印象江苏
layer 分享
layer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