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从12日起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入南京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全部“集中进仓”,消杀、核酸检测并取得证明后方可“出仓”。监管仓建立后,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进入各个市场、各个零售终端,各个冷库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加强常规检查。
从11月12日起,南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证明》;对于2020年11月12日起进入南京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得在南京储存、销售、加工。相关部门紧急协调南京市天环食品有限公司,腾出约700 平方米的库容作为中转冷库,并迅速调配好人员、车辆、消杀物资、新冠病毒检测设备等予以保障。“我的南京”APP也第一时间开发出相关的配套端口,方便进口企业自行申报、预约、查询。“车辆过来首先要消毒,消毒之后,车辆到监管仓月台。我们工作人员和监管人员打开车门进行消毒,卸货过程,每件产品外包装六个面要消杀,消杀之后,车体再消毒。消毒人员都经过培训。”南京市天环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保生说。
南京目前的进口冷链食品日消费量为800—900吨,且来源多头。因此,建仓后期的市场检查和监管就更为重要。据了解,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专门派出20人驻点集中监管仓,此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还将全员出击,进入各个市场、各个零售终端,各个冷库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加强常规检查,确保南京市场上的进口冷链食品均来自集中监管仓,均持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在南京雨花台区的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进口冷链食品已经实现专区销售,店方公布了检测证明等相关资料。
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执法人员表示,对未取得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市民消费前可以主动查验《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证明》。“要明示产品的入关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才可以销售。12号之后进货的,要经过集中监管仓,经过核酸检测和消杀之后才能销售,并且要拿到出库证明。对超市所有冷链食品要明示,消费者要有知情权这是进口食品。”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副分局长杨恺说。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进口冷链食品应该如何购买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售卖冷链食品的商家工作人员在操作时都有严格的消毒规定和操作规范。除了商场方面加强消毒管理,市民在选购冷冻冰鲜食品时也应注意做好自我安全防护。疾控部门提醒,市民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可以戴手套,也可以把塑料袋反套到手上,去挑选,避免直接接触。第二回家加工环节,最重要一点是要生熟分开,容器刀具砧板最好能够单独使用,及时清洗。”南京市疾控中心营食科主任郭宝福说。
专家表示,市民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一些可以生食的水产品,最好不要生食,通过一定的加热方式加热后再食用。”南京市疾控中心营食科主任郭宝福说。
此外,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记得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