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成为全省地级市中首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立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包括总则、中心的规划与建设、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三十七条,主要针对当前食品小作坊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以及质量控制能力薄弱、污染环境等问题,通过规划设立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引导食品小作坊入驻,对其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办法》明确,中心的规划与建设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通过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心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办法》规定,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实行统一出厂检验、废弃物统一处理等八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打造阳光、安全食坊,保护生态环境。对具有文化传承功能、地方特色鲜明的食品,组织制定有关加工制作技艺的地方标准,促进地方特色食品的传承。
《办法》还明确了市、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并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我的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