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支塘镇支东村高家村
漫步在绿树成荫的寺路街,满目葱茏中,一块刻着“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八个大字的石头,格外引人注目,诉说着常熟“千村美居”工程推进过程中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相融合的点点滴滴。
常熟在推进“千村美居”工程过程中,积极响应中央决策,科学合理部署,引导部门、镇、村干部加强调研、追根溯源,加强对问题原因“问诊把脉”的能力,拓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针对不同情况实施“靶向治疗”,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丰富和拓展了治理体系,为社会治理开辟了“常熟之治”新境界。
寻找“建”与“治”的平衡点,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户一景、一村一品,是常熟在推进“千村美居”工程中的特色之一。
在董浜镇智林村,村民濮妙英家门口的绿地如今不仅美,而且“甜”。原来,这块绿地种的不是花花草草,而是可以被端上餐桌的蔬菜瓜果。该镇将蔬菜之乡特色融入“千村美居”工程,试点以“可食蔬菜地景”代替村庄绿化。曾经的“毁绿种菜”不见了,“堵点”从此变成了“亮点”。
董浜镇智林村蒲场
一个从村庄绿化到“可食蔬菜地景”的乡村故事,是将“建”与“治”科学融入“千村美居”工程的缩影,它折射出了常熟在“千村美居”工程中,坚持科学规划、做到因地制宜的人本理念。正如市委书记周勤第在市委扩大会报告中指出的,要高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更新,坚持“就地取材、就势造景”原则,以点连片实施“千村美居”工程。这,为各地如何推进、怎样推进提供了方向标,供给了方法论。
有“建”必有“治”,如果建设脱离了治理,“千村美居”便成为一纸空文。“建”与“治”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民主管理、人人参与便是两者的平衡点。
辛庄镇洞港泾潘家塘
市委副书记、市长焦亚飞多次调研部署并召开现场会,明确提出:“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管理,关键在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要将村民纳入长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增强‘主人翁’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长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在“千村美居”工程推进过程中,各镇(街道)积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引导群众参与治理。村民的事由村民集体商量,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有效实践。
村民民主参与管理,体现在细枝末节处,体现在日常琐碎中。譬如农民住房翻建,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在整村翻建、复耕复垦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具备条件的零星农宅,进行归并、移位,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各地充分发挥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等的作用,用好村民理事会、议事站等载体,各级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注重依法化解矛盾,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既暖了人心,又聚了民心。
梅李镇瞿巷村
在常福街道小义村归城区域,针对“房东经济”兴旺带来的违章搭建、“脏乱差”等问题,小义村党委顺应村民呼声,尝试“组团式”翻建,多次组织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召开座谈会,充分商量、制定方案。如今的归城区域,环境面貌得到了质的飞跃。
在碧溪街道,当地通过“民事民治、民事民办、民事民议”的方式,让村民从自治中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各村还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乡贤和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组成的村民理事会,让村民广泛参与到村庄环境管理全过程。
碧溪街道浒西村
寻找“破”与“立”的结合点,坚持摒弃陈规陋习,破除潜规则,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建立完善新制度,遵循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的工作路径,以动态的观念,根据客观实际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避免陷入静态思考,使工作进入“死胡同”,这是常熟在推进“千村美居”工程中的特色之二。
“破”是“立”的前提。全市各镇、村出现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圈乱养、乱排乱倒等现象,与文化名城极不相符,到了不得不“破”的时候。为此,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千村美居”工程中,下大决心首先向“脏乱差”宣战。
虞山街道兴福山庄
一组数字最具有说服力:到目前,各地共拆除违章建筑80.1万平方米、清理生活生产垃圾38.21万吨。
科学布局、统筹谋划、定好规矩是“立”的关键。市委、市政府为“千村美居”工程设计了制度方向,全市统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行“一村一策”,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更好满足广大农民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
各镇、村还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支塘镇项桥村就是其中之一,当地村党委以党建引领,制定《家庭文明积分管理办法》,形成“党员巡护、村民自护、网格管护、村委维护”的村庄环境管护机制。
莫城镇三和村横河
寻找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点,不管是“建”与“治”,还是“破”与“立”,最终的落脚点在农民共享成果上,这是常熟在推进“千村美居”工程中的特色之三。
长效管理是夯实治理成果、实现长久共享的保障。常熟统筹推进夯实长效根基,印发《关于加强“千村美居”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常熟市“千村美居”长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各镇、村积极探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村民“轮值”、积分管理等长效举措,开展“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开放空间议事会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参与村庄环境提升成为各地农户的自觉行动。
辛庄镇平墅村王巷桥
村民群众参与进来了,共享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碧绿的蔬菜、整洁的菜畦、平整的道路……这是梅李镇梅南村孙家宅基实施“千村美居”工程后产生的变化。
“现在环境好了,儿子女儿经常会回家看看,家里可热闹了。”这是尚湖镇东桥村新袁庄66岁村民朱惠英的感慨。
尚湖镇练塘
——融媒评论——
共建共治共享重在制度实践
“千村美居”工程成效如何,关键看怎么建、怎么治、怎样实现长治久效。常熟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在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的基础上,把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植根乡村治理,形成制度化实践,让“千村美居”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更成为民主工程、民本工程。
推进“千村美居”工程,科学布局是关键。市委、市政府从长远出发,对工程三年目标任务进行了清晰勾勒,为各地如何推进、怎样建设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准确部署,强有力地推进实施,确保了“千村美居”工程方向不跑偏、步子不走样。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社会治理是一个概念宽泛、内容众多的课题,乡村社会治理又面临很多复杂因素困扰,长期以来推进难度大、困难多、手段少,制度实践更加缺乏。面对新的社会治理形势,常熟在实施“千村美居”工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人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整个推进过程中,党委和政府不是唱“独角戏”,也不是对所有村如何建设大包大揽,而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村民、乡贤以及社会各方共同来开展良性互动,共同来参与美丽家园建设,一起为建好、治好、管好出主意、献计策,演绎了一个个生动的乡村治理常熟故事。
常熟抓好环境整治的实践充分证明,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不管是清障、建设还是管理,都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只有丰富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化实践,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充分寻找平衡点、结合点、融合点,充分将村民的意愿、农村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保障人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我们的“千村美居”工程才会取得如今的亮点和成效,今后也才能实现长效管理,让美丽家园“不褪色”。
推进“千村美居”工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也是常熟的宝贵经验。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德治是道德引领、精神力量。我们看到,在改善环境过程中,各镇、村纷纷深化“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制定村庄自律规定,厚植文明乡风沃土,既实现了有序管理,又让治理成果充分反馈给广大村民,极大激发了乡村治理活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化实践,“千村美居”工程必将成为广大农户受益的长久工程。
海虞镇河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