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11月1日施行 对辅警实施全链条管理

2020年10月27日 20:38:2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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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今天(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条例》从招聘、使用到退出,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全链条管理,完善了警务辅助人员履职的程序和要求,既有利于实现对辅警管理的规范化,也将增加他们的职业荣誉感,消除或减轻后顾之忧。

  由于法律依据不足,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能否协助执法、可以协助开展哪些执法活动、履职后果由谁承担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条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的9类工作作了列举,为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行为设置了禁区;根据岗位要求不同,分别对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可以从事的工作作了规定;针对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区分不同行为的性质,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在人民警察带领下才能开展的9类工作。通过这一系列规定,清晰地划定了警务辅助人员行为的边界,为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法治支撑。

  南京市公安局勤务辅警王汝成,日常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交通整治及路面交通疏导,他表示,在《条例》出台前,他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在老百姓的认知里,只是知道辅警没有执法权,不能处罚,辅警就是一个保安、临时工,这也会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在《条例》出台之后,我发现《条例》对辅警的法律地位、身份、工作性质进行了明确,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和指挥下分别能开展什么工作进行了规定,让我们将来在日常协助民警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时更有底气。”

  既要保持合理的数量,更要提高人员素质。《条例》规定各地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科学配置并严格控制警务辅助人员规模,实现警务辅助人员有序发展。同时,对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条件提出更高要求,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思想政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南京市公安局文职辅警石雯则表示,此次《条例》明确提出“分岗位、层级化管理”,且明确提出对辅警进行考核,打破了原本“平均主义”的思想,这让他们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也能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量,如主动报考在职教育、外语证书等。

  《条例》一方面全面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如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过程中的着装、标识佩戴、工作证件使用、执法公示、回避等作出规定,另一方面,从工资待遇、社会保障、遗属抚恤和致孤人员社会救助等方面,也完善了对警务辅助人员及其亲属的保障。省公安厅厅长刘旸表示,接下来,将督促指导各地抓紧落实辅警经费保障、薪酬待遇、社保优抚等保障措施,把好的规定推进好、落实好,不断激发辅警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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