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 小区物业莫做“甩手掌柜”

2020年10月20日 20:22:32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相关方的深度协同。在众多小区展开热火朝天的垃圾分类时,也有个别小区还是“静悄悄”的。城管部门将对一些工作进展缓慢的物业公司进行约谈。

  南京城市绿洲花园小区一期有10多幢居民楼。记者在小区内走一圈未见一组四分类桶,每幢居民楼前放着两个或三个敞口老旧大垃圾桶,供居民们“随手扔”。小区居民刘先生表示,他一直非常关注垃圾分类的进展情况,不过小区内不仅看不到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的建设,垃圾分类的宣传也很少见。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工作进展确实有些迟缓,物业公司将立即改进。

  “公司推行确实缓慢了,我们正在加大力度。我们预案已经做了,跟业主在商量把分类点放在什么合适的地方。我们尽快推进落实。”南京城市绿洲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刘经理说。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南京栖霞区城管部门表示,11月1日起,所有小区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在这之前,就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广泛开展宣传,配置分类容器和设施,做好与分类收运的衔接。如果物业公司执行不到位,可能会面临处罚。

  “第一责任人肯定是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前期按照条例进行了宣传告知如何设置,如何处理分类,如果这些物业不配合,我们会按照条例处以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南京栖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燕子矶中队中队长刘杨说。

  目前,物业主管部门已经要求推进缓慢的相关小区物业公司,以11月1日为节点,倒排工期、迅速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我们进行了动员,按照城管部门要求正在推进,下一步在计划,组织各个小区物业负责人动员部署,确保在11月1日前推行垃圾分类。我们加强检查指导,有星级小区物业评定,不垃圾分类的小区物业不参加评定。”南京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孙红伟说。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玉洁)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