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跨界水体上下游监管如何无缝衔接?“联合河湖长制”提供方案

2020年10月16日 19:46:3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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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并于今天(10月1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管、联合监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举措。

  《联保方案》明确,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范围内47个主要跨界水体纳入《联保方案》实施范围,其中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一河三湖”是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的重点。通过联合治理,能进一步完善多方协同保护机制,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和跨界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方案制定过程中,各方认真践行“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一体化思维理念,真正把示范区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做到求同存异、相向而行,联保共治形成合力。“要有一系列的协商对接以及联合的执法行动,在两省一市跨界地区原有的联保共治工作经验基础上,来进行制度化和系统化吸收。”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组副组长杨文敏介绍,《联保方案》有利于巩固苏浙沪两省一市已有的水污染防治等协作机制成果,有效遏制重点跨界水体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联保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一是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在已有“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先行建立“一河三湖”联合河湖长制,并逐步扩展至其他重点跨界水体。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会商协作,统筹推进解决跨界区域的水环境问题。

  二是实施联合监管机制。以贯穿吴江、青浦、嘉善三地的太浦河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太浦河水生态保护和管控要求,强化岸上、水上污染源监管,完善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优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模式和应急事件协同联动。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会商。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问题导向,开展形势分析、执法联动和协同污染治理等会商。

  四是完善联合监测体系。优化联合监测断面,在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污染排放、风险预警等更多领域开展监测合作;联合建设太浦河沿线自动预警体系,加强相关数据的共享与运用;共同开展“一河三湖”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持续开展河湖健康状况评估。

  五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充分依托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不断扩大重点跨界水体各类水文水质监测信息、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共享共用。

  六是深化联合防控机制。将水葫芦打捞、清洁小流域建设、河道养护等作为重点跨界水体落实河湖长效管理的重要方面,探索推进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连片联合养护,提升管养的整体效益。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耿昊东 施志鹄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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