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再次出台新政 职工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一成

2020年10月16日 15:53:25 |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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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下发文件,对无锡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作出调整。即从10月15日起,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利率的调整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第二套”的概念是按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进行认定的。“住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房子;“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已成功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论目前其名下是否有住房,再次申请都算“第二套”。

  首付比方面,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此次对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10%的上浮,目的就是贯彻实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支持首次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抑制炒房行为。目前首套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上利率是3.25%,五年期以下是2.75%。也就是调整后的“第二套”利率分别是五年期以上利率是3.575%,五年期以下是3.025%。

  不仅如此,目前无锡市的公积金“认房又认贷”。已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第三套房或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都是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方面,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公积金已开户职工人数达250.12万人,市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2万户、45.04亿元。

    (来源:无锡日报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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