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江苏:司法护航美丽长江建设 对“电毒炸”从重处罚

2020年09月25日 19:14:33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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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10件,涉及中华鲟、胭脂鱼等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的保护。记者注意到,这10起案件在责任承担上,均涉及对非法捕捞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其中“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是依法打击的重点,在“扬州检察院诉高某龙等10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高某龙等人在高邮湖、邵伯湖禁渔期内,多次采用快艇拉网方式电捕鱼,捕获1.3万斤鱼类,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令高某龙等人承担152.44万元至3.95万元不等的赔偿责任,用于高邮湖、邵伯湖地区生态资源修复。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旭光表示,本案中,江苏法院对从事或者协助非法捕捞、收购的全部当事人均课以法律责任,并在庭后公开开展增殖放流、集中销毁电鱼器具网具等多种活动,有助于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省份之一,江苏始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明确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从重处罚,五年来共审结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754件,追究刑事责任2286人,最高刑期二年九个月。当天,最高法院还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这也是我国法院首部关于流域司法保护的白皮书。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尔希 高涵 康健 扬州台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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